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​​​2020-2021学年度上学期期末考试工作方案(2019、2020级)

2020-12-09 11:56

    

根据学院教务处统一安排,结合本院教学情况,经建筑技术学院办公会研究决定,制定本学期2019、2020级期末考试工作方案如下。

一、考务小组

1、组 长:郭自灿

2、副组长:罗安文、王义剑

3、成 员:高俊强、肖瑾

考务小组成员负责考试期间考试安排,监考人员安排,试卷制作、保密、收发,考试协调,考场巡视,考场纪律等工作。

二、考试安排

1、考务办公室

考务办公室8512;负责人:高俊强(18071798029),肖瑾(13972667636)

2、考试时间:2019、2020级普通班的期末考试时间为2020年12月28-31日,2019级扩招班考试时间为2020年12月14-18日,2019级一村多班级考试时间为12月24-25日,2020级一村多班级考试时间为2020年12月30-31日。

三、考试宣传

办公人员于考前完成考场清理、考室布置、考试宣传等工作,具体包括:

1、宣传横幅:端正考风、严肃考纪。

2、每个考场的黑板上宣传:诚信应考(或者端正考风、严肃考纪)

3、一楼、六楼用宣传板张贴考试工作方案、旁边制作“曝光台”、 提醒“考试请携带学生证或身份证”、“不准携带无线通信工具(如手机、电子记事本、mp3、mp4)及跟考试有关的资料进入考场”。

4、每个考场门上张贴:监考职责、并提醒“考试请携带学生证或身份证”。

5、考务办公室门上张贴:考务办公室、监考职责、考务安排。

四、考试安排

具体见考试安排表

五、考试要求

(一)监考须知

1、监考老师注意监考安排,严肃考场纪律。

2、坚守岗位、严肃认真、忠于职守,不得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(如吸烟、看书报、打瞌睡、玩手机、站在考场外等)。

3、监考老师在开考前应提前20分钟到达办公室,领取试卷。

4、监考时要求学生按照学号就坐,学生手机一律收齐摆放讲台,维持好考场秩序,做好考生登记工作,按学生学号顺序收好试卷。

(二)考生须知

1、学生必须按规定的考试时间携学生证、身份证提前进入考场,迟到30分钟不得进入考场,按旷考处理。开考30分钟后才可交卷离场。

2、按考场安排和学号顺序对号入座,不得随意变动座位,考场桌子抽屉不得任何书籍、资料。

3、学生不准携带无线通信工具(如手机、电子记事本、ipad等)及跟考试有关的资料进入考场。考试前主动将手机等交给监考教师放教室讲台,考试过程中查看手机,一经发现,按作弊论处。

4、考试时不能讲话,喧哗,不许交头接耳,凡有旁窥、夹带、传递、抄袭他人答卷或为他人作弊提供方便者,均属作弊行为。

5、学生交卷后,不得在考场附近停留、谈笑或议论答案。

(三)阅卷要求

各位任课老师须在2021年1月6号之前,按照学校阅卷规范完成试卷批改,并将成绩录入到学校云平台教务成绩系统。提交教学办公室材料有:网上成绩录入完成后打印成绩单(有任课教师签名)一份,试卷按顺序装订成册,由教研室主任验收合格成绩质量分析表电子版。

建筑技术学院

2020年12月9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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