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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严明2021年五一、端午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

2021-04-30 07:49

    

2021年五一、端午将至,为进一步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,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,严防节假日期间“四风”问题反弹回潮,营造风清气正、简朴祥和的节日氛围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做到"八个严禁”

学校各级党组织和广大教职工要严格遵守作风建设相关纪律规定,自觉做到“八个严禁”:严禁违规收送各种名贵特产和有价证券、支付凭证、消费卡、电子红包等礼品礼金;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;严禁公款搞联谊宴请、部门之间走访送礼;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;严禁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提供的旅游、健身、娱乐等安排;严禁公车私用、私车公养;严禁违规组织或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、校友会、战友会等;严禁违反疫情防控管理相关规定。

二、强化责任落实

学校各级党组织要牢固树立“四个意识”,自觉做到“两个维护”,强化责任意识,落实主体责任,把节假日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、纠治“四风”问题作为重要政治任务,确保压力传导到底、责任落实到位。积极引导全校党员干部、师生员工做到过节不忘责任、过节不忘防控、过节不忘纪律,廉洁过节、勤俭过节。

三、严肃执纪问责

学校纪委、监察专员办公室将通过随机抽查等方式,加强“两节”期间的监督检查,对典型违纪问题,一经查实,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。

“两节”期间,欢迎广大党员干部、师生员工反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“八个严禁”方面的问题。

举报邮箱:hzjj121015@163.com

学校纪委 监察专员办公室

2021年4月29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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